哥哥1万元偷卖妹妹房子给女儿 法院:交易无效,判决将房产过户至小葱名下
(资料图)
在广东广州,有一个名叫小葱的人,他的智力较低,父母去世后,由他的两个哥哥照顾他。根据遗产分配,大哥和小葱共同继承了房产一,而二哥和小葱共同继承了房产二。于2014年,大哥办理了公证,被公证为小葱的监护人,但实际上,小葱一直由二哥一家照顾着。
事后,大哥私下里以1万元的价格将原本登记在小葱名下的房产一的二分之一产权出售给了他的女儿,并且并未支付房款。
经过法院审理后,法院判决认定大哥的行为无效,并要求他将房产一的所有权过户给小葱。这意味着小葱终于拥有了属于自己的房产。
哥哥1万元偷卖妹妹房子给女儿 法院:交易无效,判决将房产过户至小葱名下
这个判决说明了遗产分配的合法性和继承人的权益应该受到保护。我们应该感谢法律的公正和正义,保护了弱势群体的权益,让他们能够享受到应有的财产和尊严。
(责任编辑:鲁忠福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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